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贸易专家解答 | 帮助中心 | 人才招聘 | 委托交易 | 服务内容
贸易|创业|诚信|管理|人才|营销|外语|投资|物流|法律|区域|财经|各行|电脑|化工
农业|冶金|纺织|服饰|食品|轻工|电子|家电|通讯|餐饮|
 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资讯 >> 贸易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限制出口技术审批权将下放

时间:  2008-7-23 9:45:53  信息来源:  ECgood

    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在沿用了6年多后将被废止,上周五商务部公布了新的《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在新《办法》草案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将限制进出口技术的许可权由商务部下放到了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在原《禁止 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限制出口技术的出口许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前身)会同科学技术部管理,而新的《办法》草案中,许可权的审批则由技术出口经营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新的《办法》执行后,商务部将负责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技术出口许可进行监督检查。

    在新的《办法》(修订草案)中还规定,将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是否符合我国科技发展政策,并有利于科技进步;是否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并能带动大型和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济技术合作三个方面对限制出口技术实行技术审查。对未能获取《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的限制出口技术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不得做出有关技术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日尧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证实,仅供您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推荐文章
·限制出口技术审批权将下放 
·愁了 美食品企业酝酿提价 
·国内尿素市场平稳 
·长三角区域规划正式吸纳安徽 
·骗局背后:还原中国粮油第一 
·哪些常用药物含兴奋剂 
·央视奥运网络转播“一女多嫁 
·招行在美获经营执照 
·美国医生选出八种慎选药 
·我国6月外汇储备增速创两年 


热点文章
·为奥运加油:猪场纪事 
·产量过剩 白糖增仓放量大跌 
·国内MDI产能即将过剩 
·沪指今年累跌48.57%  
·中国正式启动中国域名全球升 
·绿茶PK花茶 夏日时节各领 
·卫生部:确保奥运期间不出现 
·台商赴大陆投资上限或调至6 
·日本培育出新型鱼饲料专用酵 
·沪房交会惨淡落幕 房价再跌 
关于我们 | 合作代理 | 客服中心 | 友情连接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ECgood © 版权所有 2005-2006 http://www.ecgood.com/
访问和使用易西购得贸易网,即表明您已完全接受和服从我们的用户协议。
浙ICP证B2-20070002